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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4-03-05
公 示
本会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已任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第三届换届选举委员会表决了选举程序、选举办法、选举职数、候选人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会员对公示的选举程序、选举办法、选举职数、候选人条件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7日内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换届选举委员会在接到异议申请之日后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如需更正的,更正后的选举程序、选举办法、选举职数、候选人条件及时公示。 换届选举委员会联系人:林惠芬,13828071498。 附件:1. 广东省搏击协会换届选举程序 2. 广东省搏击协会换届选举办法 附件:3. 广东省搏击协会第三届换届选举职数及候选人条件 广东省搏击协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广东省搏击协会换届选举程序 一、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暨换届选举大会 议程: 1.审议和表决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审议和表决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表决选举办法; 4.表决监票人; 5.审议和表决章程草案; 6.选举第三届理事、监事长、监事。 二、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议程: 1. 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2. 表决名誉会长; 3. 表决副秘书长; 4. 表决组织架构及机构负责人; 5. 审议和表决内部管理制度。 三、召开第三届就职典礼暨表彰大会 议程: 1.宣布换届选举结果; 2.第三届就职仪式(颁发职务牌匾); 3.颁发先进会员证书。 附件2: 广东省搏击协会换届选举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一、本会选举工作,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二、本会第三届理事、监事长、监事由本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依照章程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本会会长、监事长、监事、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的人选,由会员推荐或自荐后,第二届理事会研究提出候选名单;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提交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表决。 四、选举方式为有候选人的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会长选举方式采用有候选人的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 五、拟选举理事9名,监事长1名,监事2名。由参加会员大会的会员表决。选举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参加、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能生效。候选人得同意票数超过会员1/2,即为当选。获得1/2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1/2以上赞成票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按选举程序当场补选。 六、拟选举会长1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 。由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理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结果须有2/3以上理事参加、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候选人得同意票数超过理事2/3,即为当选。获得2/3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按选举程序当场补选。 七、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同意”或“不同意”相应的栏内划“√”。在“不同意”栏内划“√”的,可以在“另提人选”栏内填写其他人选。 八、选举之前,应说明与会有效会员/理事人数。投票前,监票员负责检查票箱及核对所发选票;投票后,当众开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书写不清不能辨认的部分不计票,其余部分仍然有效。选票涂改的作废。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换届选举委员会判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计入收回选票总数。 十、委托投票。大会当日无法参加投票的会员,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投票。委托投票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为确定票数相等的两人或多人谁当选需进行补选;为补充不足名额需进行补选。 十二、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唱票人2名,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候选人不得兼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负责选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十三、选票所选理事不能同时选为监事,否则选票无效。 十四、分发、收回选票数、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 十五、选票由本会统一印制,加盖“广东省搏击协会”公章。 十六、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决定。 十七、本选举办法经广东省搏击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附件3: 广东省搏击协会第三届换届选举 职数及候选人条件 根据广东省搏击协会的《章程》,本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采用有候选人的等额选举方式。会长选举采用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方式。 一、理事会、监事会职数配置 本届理事会成员9名,设会长1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理事2名;监事会成员3名,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 二、任职条件 拟推荐的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选应当符合中组部、民政部、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 (一)理事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和支持协会工作; 2、近二年经营指标及平均业绩相对优秀; 3、诚信经营,近二年没有违纪、违规记录; 4、具有地域代表性。 (二)理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原则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社会信用良好; 3、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4、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能够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8、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四)监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协会工作,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和善于反映意见; 2、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了解与本行业有关的政策法规,熟悉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未有刑事处分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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